高和德律师所提供 二手房全程代理购房服务 1、二手房交易基本流程 2、二手房贷款流程 3、二手房转按揭流程 4、延迟办证交易流程 5、退房再购交易流程 6、有抵押的交易流程 7、央产房交易流程 8、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 9、二手房交易基本流程(中介参与) 10、二手房贷款流程(中介参与) 11、二手房转按揭流程(中介参与) 12、延迟办证交易流程(中介参与) 13、退房再购交易流程(中介参与) 14、有抵押的交易流程(中介参与) 15、央产房交易流程(中介参与) 16、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(中介参与)
本报讯 1月18日,修武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,一审判决李某与都某签订的买卖房产合同无效。 原告李老汉系修武县某村村民,于1997年因家庭纠纷离开本村一直暂住县城,以打工为生。其儿子李某于2000年11月11日未经李老汉允许与被告都某签订卖契,将李老汉所建的8间房屋以6150元的价格卖给都某,卖契上卖方的签名系李某私自代签。李老汉回家后得知房子被儿子私自卖掉,就找都某协商,未果,于是一纸诉状将都某和李某诉至法院。 法院审理认为,李某将不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卖给都某,属于无权处分。其二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,因出卖标的物属李老汉所有,却未经其允许,故确认该合同无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