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和德律师所提供 二手房全程代理购房服务 1、二手房交易基本流程 2、二手房贷款流程 3、二手房转按揭流程 4、延迟办证交易流程 5、退房再购交易流程 6、有抵押的交易流程 7、央产房交易流程 8、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 9、二手房交易基本流程(中介参与) 10、二手房贷款流程(中介参与) 11、二手房转按揭流程(中介参与) 12、延迟办证交易流程(中介参与) 13、退房再购交易流程(中介参与) 14、有抵押的交易流程(中介参与) 15、央产房交易流程(中介参与) 16、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(中介参与)
来源:高和德律师所 陈海昶律师 2007年05月01日
问:满5年后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,出售人和购房人谁交综合地价款?
答:在2004年5月20日之前,由购房人要补交成交价格3%的土地出让金。在2004年5月20日之后,《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规定: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住满5年后,上市交易,由出售人按成交价的10%到房屋所在地区、县国土房管局缴纳综合地价款,购房人不需要补交成交价格3%的土地出让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