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二手房交易日趋活跃,二手房买卖的质量纠纷也越来越具有普遍性,这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:
一是房屋质量问题;二是责任方的确定问题
购房人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后,应判断确认是何种质量问题,必要时可以请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。
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保修的范围,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》对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有较为明确的规定。如房屋质量问题属于保修范围,购房人可向开发商主张保修,卖方有配合的义务。如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且存在于房屋买卖前,则原房主属于责任方,应承担维修义务。如果质量问题是人为造成,房主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。
如果该房屋的结构存在重大质量问题,已经影响到了该房屋的居住与使用安全的话,根据《合同法》的有关规定,买房人可以与房主解除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,要求房主返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应的银行利息损失。
如果房屋结构没有问题,不影响房屋的居住与使用安全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一百五十五条“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,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”的规定,买房人有权追究房主的违约责任,卖方应当承担维修该房屋横梁的义务。如果卖方拒绝进行修复,买房人也可请人自行修复,然后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。
律师提示
在现实生活中,购买二手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:
1、二手房的质量问题比一手房更隐蔽,质量问题不太容易发现,因此,在查验二手房时应小心细致,多看多观察,最好能够请有经验或专业人士一同查验。
2、购买二手房时,应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处理办法。
3、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与原房主联系解决,以防止因时间太久无法分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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