竞价这一拍卖业的规则,现在也被法官用来判案。请看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,在庭审中离婚双方就房产争端展开一场竞价,法官用竟价的方式顺利解决了他们之间的房产分割。
女方起诉离婚案,要求获得房子的所有权和孩子的抚养权。女方说,她在外地工作,经常回家乡,还得抚养孩子,在当地不能没有房子。男方同意离婚,但不同意把房子让给女方。男方说,房子其实是他父亲的房改房,是为了他的儿子上学才过户到他们夫妻名下的.
法官履行释明权,告诉男方,这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,就属千夫妻共有财产,应该进行分割。
可是房子就一套,男女双方都争着要房子,怎么办? 审法官问这对夫妻,愿不愿意以竞价方式决定房子的归属?双方都表示愿意。
法庭上,男方首先表示,“我愿意拿出 15 万元,房子归我。”女方断然拒绝:“不行,我付给你 20万元吧,房子归我。”“25万”“30万”“35万”双方不断加价。最后,女方抛出“40 万元”,男方不再应战,“算了,你给我40万元吧,房子归你,但孩子得归我。”
女方见男方在房子方面妥协,也同意在孩子方面让步,把儿子的抚养权交给了男方。男方也当庭答应,只要女方想探望孩子,提前打个招呼,随时都可以来看望孩子。
最后,双方在法官主持下当庭签署了调解协议,领取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,和平地分手。
在离婚案件中,用竞价的方式解决房屋归属纠纷起到了很好的作用,已经成为当今法院重要的化解纠纷的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