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手房律师 房产律师  离婚房产分割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 
律师代理  买房无忧  
 
     
 
|
|
|
|
|
|
|
|
|
|
|
 
  已购公房离婚分割  
   
   
咨 询 热 线
   
  010-51282398
 
010-84467249
 
  13366695756
   

高和德律师所提供

离婚房产分割全程代理服务

   1、诉前离婚房产分割咨询

   2、代理商品房离婚分割

   3、代理已购公房离婚分割

   4、代理租赁房产离婚分割

   5、代理按揭房离婚分割

   6、代理赠与房产离婚分割

   7、代理继承房产离婚分割

   8、代理经适房产离婚分割

   9、代理自建房产离婚分割

   10、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

 
 
没产权证的二手房,能买吗
 
经济适用二手房,能买吗
 
共有产权二手房,怎么过户
 
有贷款的二手房,能买吗?
 
友 情 链 接
 
 
 
 
 

已购公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?
作者:北京高和德律师事务所 陈海昶律师

    一、婚后一方购买公房未贷款

    解答:在婚姻存续期间,虽以一方名义购买公房,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关于房产权属的书面约定和其他特殊情况,其所购房屋仍为夫妻共有财产,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。

    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,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,人民法院会告知当事人,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,对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归属不进行审理,也不作出判决,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。等到今后领取房产证之后,任一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法院确定房屋归属,人民法院那时将依法作出判决。

    需要注意的是,在我国司法实践中,人民法院在确定房产的归属时,并不一定当然地认定房屋产权归购买房产一方所有,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依法确定房产的归属,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。

    二、婚后一方贷款购买公房

    解答:在婚姻存续期间,以一方名义贷款购买公房,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关于房产权属的书面约定和其他特殊情况,无论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,还是一方偿还贷款,其所购房屋都是夫妻共有财产,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。

    如果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,在房产分割时不是对房产全值均分,需要用房价减去未还银行的贷款,剩余部分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。如果房屋价值随时间变化有所增值或贬值,应当按照一定的系数修正房产分割的价值。

   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,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,人民法院会告知当事人,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,对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归属不进行审理,也不作出判决,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。等到今后领取房产证之后,任一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法院确定房屋归属,人民法院那时将依法作出判决。

    需要注意的是,在我国司法实践中,人民法院在确定房产的归属时,并不一定当然地认定房屋产权归购买房产一方所有,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依法确定房产的归属,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。

    三、婚前一方购买公房未贷款

    解答:在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公房,其所购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,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关于房产权属的书面约定和其他特殊情况,在离婚时无论是否取得房产证都不进行房产分割。

    四、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公房

    解答:在婚前以一方名义贷款购买公房,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,其所购房屋为婚前购房一方所有,但该房共同还款部分和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为双方共同财产。在离婚时应当就婚后形成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。

    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,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,人民法院会告知当事人,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,对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归属不进行审理,也不作出判决,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。等到今后领取房产证之后,任一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法院确定房屋归属,人民法院那时将依法作出判决。

    五、“部分产权”公房的分割

    解答: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,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,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,人民法院会告知当事人,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,对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归属不进行审理,也不作出判决,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。等到今后领取房产证之后,任一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法院确定房屋的归属和分割,人民法院那时将依法作出判决。

    注:本文系作者原创,如果转载,请注明作者及出处,谢谢!

   
             
   
二手房律师咨询:010-51282398,住房抵押贷款咨询:010-84467249,房产疑难问题:13366695756。
 
z   y
     
 
高和德房产律师网 Copyright© 2007 版权所有,未经授权禁止复制 ICP备07003595号
 
     
 
电话:51282398,84466237,84467249,传真:84466238,Email:chchlaw@sina.com
 
     
 
高和德律师事务所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三元桥远洋新干线C座70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