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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低于市场价250万卖出索赔无门 法院约谈终解决  

来源:中国法院网  

近日,通州法院执结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,赵阿姨因借款委托他人代为卖房,因卖房款低于市场价近250万元,诉至通州法院,获支持后申请执行,通州法院执行庭为退休的赵阿姨要回了近250万元卖房损失。

  据了解,赵阿姨是退休干部,因夫妻感情不和离婚,夫妻共同财产一套房屋归赵阿姨所有,赵阿姨需给前夫房屋折价款450万元。由于手头没有这么多余钱,房屋又一时卖不出去,赵阿姨动起了高息借钱的念头。赵阿姨先后向吴某借款540万元,向王某借款30万元,同时委托王某处置自己名下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房产。如赵阿姨到期未还款,王某可以代为处置上述房产。当赵阿姨决定卖房还钱时,才发现房屋已经被转卖比市场价整整低了二百多万元。后来赵阿姨得知,是王某未经其同意,以为其还款为由私自将房屋转卖。经通州法院判决,王某赔偿赵阿姨近250万元房屋损失。

  本案进入执行阶段后,由于未查出王某名下有价值的财产,同时王某又是外地流动人员,赵阿姨也无法提供财产线索。电话通知王某时,王某称自己只是替人打工帮忙跑业务放贷,现在只是替老板背锅。名义放贷人与实际放贷人不一致,在民间借贷中并不鲜见,孰真孰假,一时难以分辨。当承办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来院约谈时,王某十分狡猾,推卸自己责任,始终避谈还款问题,坚称没有还款能力,并声称“大不了拘留十五天”。由于王某拒不配合法院工作,也不报告财产,承办法官决定先对其办理拘留手续,打击其嚣张气焰。此时,王某的女友得到通知来到法院。在谈话中被执行人女友无意中轻声对被执行人说了一句“要不把钱给她吧”。承办法官敏锐地捕捉到这句话,显然王某完全有还款能力,此时的一副无所谓的神态,只是故作姿态!承办法官决定一方面以王某的女友为突破口,让其做王某的工作;另一方面再次对王某释法明理,言明妨碍执行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,最终王某交代在其他法院有一笔未领取的案款,足以偿还本案债务。经核查情况属实,本案终得以圆满解决。

  此案约谈过程从上午到傍晚历时9个小时,团队分工负责,谈话者有之,办理拘留者有之,核实财产是否真实者有之,一日过后,大家都很疲惫,“但能为这位老人追回钱款我们内心十分高兴,正义最终赢得了胜利!”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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